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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天早上全體五六年級小朋友集合再活動中心的二樓,由警察伯伯主講民主法治的觀念,這次著重在交通安全的部份,主講完有搶答活動,我們班的銘祥認為沒戴安全帽要罰五千,還好警察伯伯秉持著一定要送出禮物的精神,給了銘祥明示,讓銘祥把答案改成五百元,總算是搶到ㄧ個禮物。


在台上幫忙佈置會場的昀璇和晏如,這樣躲躲藏藏很醜吧!我想下次知道怎麼做比較好吧!





在台下等活動開始的你們


頒獎囉!


獎品是可以放在帽子上的警示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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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angq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